证券代码:920056 证券简称:能之光 公告编号:2025-129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曾庆东、陈军、陈连勇、周海滨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3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预计 2026 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预计 2026 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
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13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
;
(二)《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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