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5 1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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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0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9名,
实到9名,其中董事杨国贤先生、邱楚开先生、邱洪伟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
次会议。董事长邱汉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继续开
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仅限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苯乙烯与合成
橡胶期货合约且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
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本次原材料期
货套期保值预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编
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
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
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
件。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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