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毓恬冠佳”、“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毓恬冠佳的实际情况,
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毓恬冠佳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具有针对性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恬冠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
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本次培训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
(二)培训地点:毓恬冠佳会议室;
(三)培训方式:现场授课;
(四)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顾维翰;
(五)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员;
(六)培训内容:本次培训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条款进行了讲解和剖析,介
绍了大股东和董监高行为规范、股份减持和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事项和违规案例
分析。培训过程中,国泰海通培训人员解答了公司培训人员咨询的问题。
二、公司配合情况和培训效果
对于本次培训,公司及培训对象认真对待,积极参与、配合,培训工作有序
进行并顺利完成。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毓恬冠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
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
提升毓恬冠佳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顾维翰 杨昀凡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