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达: 关于公司拟处置闲置设备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5 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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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68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2025 年第二十七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公司在浙江
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 34 台压铸类
生产设备,挂牌价格为 16,777,072 元,不低于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
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 2-1564 号)的含税评估价值。
本次公示期为 20 个工作日,截至 12 月 2 日已公示结束,但未征集到
意向方。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在权限范围内对上述设备按 9 折定
价后重新挂牌交易,挂牌价格为 15,099,364.80 元,公示期为 5 个工
作日,截至 12 月 10 日已公示结束。
顺利完成,经产交所确认,昆山新亮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本次挂牌
转让的摘牌方,最终成交价格为 16,099,364.80 元。
  因本次交易的最终中标价格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触及公司董
事会审议标准,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处置闲置设备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已履行国有
资产监管相关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昆山新亮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巴城镇景潭路 588 号 10 号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XNKF8X0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家辉
  单位性质:民营企业
  关联关系说明: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
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34 台压铸类设备
  标的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标的资产权属: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国众联评估公司对公司 34 台压铸类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 2-1564 号)。本次评估
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含增值税的
评估价值为 16,777,072 元。经核实,国众联评估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最新评估机构备案名录中。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挂牌价格为 16,777,072 元,不低于含税评估价值。公示期
为 20 个工作日,截至 12 月 2 日已公示结束,但未征集到意向方。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在权限范围内对上述设备按 9 折定价后重新挂牌
交易,挂牌价格为 15,099,364.80 元,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经限时竞价后溢价 1,000,000 元成交,最终成交价格
为 16,099,364.80 元,本次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资产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昆山新亮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司 34 台压铸类生产设备。
或遗漏的,或对标的转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在抵押或任何影响标的转让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
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二)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资产交易已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经浙江产权交易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交所”)通过“浙交汇”平台发布信息披露公
告,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认乙方依法作为受让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
让标的。
  (三)交易价款及支付和划转
以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零玖万玖仟叁佰陆拾肆元捌角整【即:人
民币(小写)16,099,364.80 元】(以下简称交易价款)转让给乙方。
乙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
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由浙交所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本
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
甲方将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 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
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汇入至其在“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账户,在“浙交汇”平
台完成价款支付订单的支付;
  出具交易凭证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浙交所通过“浙交汇”平台将
全部交易价款划入到甲方指定账户。
诺浙交所可暂缓合同项下款项和费用的收取或支付等行为,待双方达
成书面一致意见或经诉讼仲裁等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明确后照其办理。
  (四)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在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包括产权
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
承担并自行办理有关事宜。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
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所述违约情形的。
提下,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基于公司当前发展现状与未来规划,旨在盘活低效
或闲置资产,加快资金回流,补充公司流动性,从而提升整体经营效
益。同时,此举有助于减轻资产折旧及摊销负担,进一步改善资产负
债结构,优化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竞争力。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资产处置所产
生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
最终以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 2-1564 号);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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