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5 18: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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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77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
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
上市。
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3001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
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进一步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收到《审核问询函》之日起 30 日
内披露问询意见回复并将回复文件通过深交所审核系统提交。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正就《审核问
询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
充更新。鉴于《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以上事项的完成所需工
作时间较长,无法在 30 日内披露《审核问询函》回复并将回复文件通过深交所审核系
统提交。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工作,经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及
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延期至《审核问询函》回复期限届
满日起 30 日内向深交所提交《审核问询函》的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延期期间,公司将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
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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