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74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负
责实施的“福 22 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2.5 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以下简称“总部胶膜项目)建设期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 号)核准,杭州福斯特
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斯特”)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3,0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23,829,716.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2〕648 号”《验证
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福 22
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
更的议案》,同意对“福 22 转债”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及“福 22
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
更的议案》,同意对“福 22 转债”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经上述调整后,当前“福 22 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项目进展
号 投入金额
年产 2.1 亿平方米 广东福斯特新材
感光干膜项目 料有限公司
年产 2.5 亿平米光 广东福斯特光伏
伏胶膜项目 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 1 亿平方米
杭州福斯特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
干膜项目
年产 500 万平方米
杭州福斯特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
年产 2.5 亿平方米
项目
越南年产 2.5 亿平
越南先进膜材有 7,600.00 万
限公司 美元
膜项目
泰国年产 2.5 亿平 福斯特材料科学
美元
胶膜项目 司
广东福斯特光伏
材料有限公司
目
发电项目 新材料有限公司
式光伏发电项目 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 / / 303,000.0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年产 2.5 亿平方米高
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建设期进行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计 延期
拟以募集 募集资金
项目所属 划拟 后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资金投入 已投入金
区域 建成 建成
金额 额
时间 时间
年产 2.5 亿平方米 2025 2026
浙江省杭
州市
项目 月 月
注:上述金额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财务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基于光伏行业海内外市场近期发展动态的考虑,对“年产 2.5 亿平方米
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进行延期。2025 年,国内由于电网消纳问题以及新能
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相关政策的影响,年度新增光伏装机量预计同比持平;海
外以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得益于对能源需求的大幅提升,年度新增光伏装机量
同比上涨,综合来看全球新增光伏装机总量增速放缓,并且海外光伏组件企业的
开工率好于国内。由于海外光伏组件企业优先采购公司境外基地生产的光伏胶膜
产品,因此公司根据海内外光伏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优先越南和泰国基地的产
能扩张,年内完成越南和泰国基地的募投项目建设,同时适当放缓境内募投项目
的建设进度,导致位于杭州总部的“年产 2.5 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尚未全部完成产能设计目标,因此公司需要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节奏,预计将
于 2026 年底完成该募投项目的建设目标。
上述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在确保募
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所作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及投产进度有所变化,公
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进行公告。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
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
规定的情形。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项目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年产 2.5 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
胶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
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事宜符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提升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通过该项议题,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未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