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淄博德才城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3,000.00 万元
担保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41.66 万元
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淄博德才城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德才”)日
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上述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向淄博德才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中支行的
上述担保事项提供最高债务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其中,
对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对资产负债
率在 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
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淄博德才城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淄博德才城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0%
法定代表人 何洋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3MA95283BXN
成立时间 2021 年 10 月 9 日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房镇镇华光路 366 号科创大厦 B 座
注册地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
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45.67 10,601.8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265.36 5,103.55
资产净额 5,480.31 5,498.33
营业收入 887.69 3,977.07
净利润 -18.01 454.7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
债权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中支行
债务人:淄博德才城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依据单笔授信业务主合同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主
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合同项下债务为分期履行,保证期间为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
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
证期间为自债权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计算。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
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
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保证人违约导致债权人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
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登记费、鉴
定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及因借款人,保证人违约给
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等,具体金额在被清偿时确定。
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
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
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担保金额:提供最高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淄博德才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
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
合理性。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
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
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
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
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
体可控。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不存在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31,850.97 万元,均为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85.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