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艾
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力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艾力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9 号),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04,5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103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投资项目的部分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
募集资金总额 204,57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3,254.96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42,986.71 万元
累计投入进度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新药研发项目 53.32 不适用
本公司总部大楼已于 2022 年度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
总部及研发基
地项目
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竣工结
算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完成,2024
募集资金使用情 年 5 月 24 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况(截至 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
本公司已完成财务 ERP,OA 以及
其他部分业务部门相关信息化系统
工作。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
信息化建设项
目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
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
美替尼固体制
剂生产项目
超募资金永久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是否影响募投项
否
目实施
注:“累计投入进度”为统计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过去 12 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金(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232.03 52,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61,5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1.64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43.01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65,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52,00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13,000.00
注:表中的“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额。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有效。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
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投资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定期报告。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分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
质押投资产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力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沁 陈 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