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5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统股份或公司)于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作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担
任国统股份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
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从会计专业角度维
护了国统股份与所有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
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依据中兴华所的服务意识、
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国统股份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人民币(含税、含差旅费),其中:
费用 20 万元人民币(含税),聘期一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
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
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
人李尊农。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2024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业 务 收 入 203,338.19 万 元 , 其 中 审 计 业 务 收 入
司年报审计 169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
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兴华所在该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
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
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纪律处分 2 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 53 名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项目组主要成员周振、张晓磊、武晓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振、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磊、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武晓景。
周振,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张晓磊,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获得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质,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
告。
武晓景,2003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于 2005 年 7 月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8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9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
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
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中兴华所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
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最终的本期年度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人民币(含税、含差旅费),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5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
元(含税)。本期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
同意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人民币(含税、差旅费),其中:2025 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5
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人民币(含税),
聘期一年。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
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
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