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提升依法合规
经营管理水平,切实防控合规风险,根据《晋能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
各单位”)的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
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为准则和国际
条约、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
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
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企业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
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经
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
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保障监督等有
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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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合规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以及山西省国资委对省属企
业合规管理工作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
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
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
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
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
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
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
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加强合规文化建设,
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全面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
合规风险,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在机构、人员、经费、技术
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
开展。
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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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公司及各单位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公司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
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企业党群
部门在党委领导下,按照党内法规制度有关规定履行相应
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八条 公司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单位董事会发挥
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年
度报告等。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各单位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
管理作用,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二)组织实施体系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
架构,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三)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四)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第十条 公司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
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
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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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合规委员会。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经理层其他领导、高管。
委 员:各部门负责人。
合规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
点难点问题。
合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首席合规官由分管合规管理工作的领导
兼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合规管理会议。
(二)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
(三)领导合规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四)向党委、董事会汇报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合规
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合规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承担本部门合规管理主体责任,
负责日常合规管理相关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
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
岗位职责。
(三)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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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及时报告合规风险事项,组织或配合开展应对
处置。
(五)组织或配合开展职责范围内违规问题的调查和
整改。
(六)合规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公司法律合规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年度
计划和工作报告等。
(二)负责重要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的合
规审查。
(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协
调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四)指导、监督、检查公司及各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并组织实施考核评价。
(五)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
见,组织或参与对违规事件的调查。
(六)组织或协助公司及各单位开展合规培训,受理
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七)合规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公司纪检机构和审计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
在职责范围内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
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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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公司在各部门设置合规管理员,由部门负责
人担任,接受法律合规部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专业化水
平。
各部门设置合规联络员一名,负责与合规委员会办公
室对接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各级合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合规管理事项负有勤勉尽责义务。
第十八条 公司全体员工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 依法合规履行本岗位职责。
(二) 主动接受合规培训,熟知并遵守规则,对自身
行为的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
(三) 主动识别、报告、控制履职相关的合规风险。
(四) 拒绝违规履职行为,主动举报违规行为。
(五) 遇到合规风险,主动寻求合规咨询、合规审核
等合规支持。
(六)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参照以上规定,设立首席合规官,
建立健全本企业合规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明确相应工作
职责。
第二十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积极引导、支持企业法律
顾问、公司律师充分参与本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强化法律
服务保障职能,推动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防范化解合
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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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
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
度体系。制度体系包括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或专
项指南、操作指引等。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
度,明确总体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
督问责等内容。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针对市场交易、投资管理、合同管
理、资本运作、融资担保、工程建设、安全环保、劳动用
工、国企改革、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商业伙伴等重点领
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具体
制度。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深入研究并严格遵守涉外业务所在
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及相
关国际规则,全面掌握禁止性规定,明确境外经营行为的
红线、底线,针对涉外业务重要领域,结合自身业务实际
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合规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
关制度操作指引,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将合规要求与合规
风险管控机制嵌入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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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
策等变化情况,以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发现或暴露的合规管
理缺陷,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
进行检查。
第四章 运行机制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
预警机制,全面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合规风险,建
立并定期更新企业合规风险数据库,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统分析,对典型性、普遍性
和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预警。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
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企业重要规
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合同签订等经营管理行为必
须经过合规审查。其中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
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
各总部机构、中心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
点等,定期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建立合规风险应对机制,
针对发现的风险,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并向法律合规部、首席合规官报告。
企业因违规行为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
罚、刑事案件或者被国际组织制裁等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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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企业重大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
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牵头,法律合规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
协同配合,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强化合规检查,将合规
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合规检查应客观公正并保留相
应印证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给予支持,涉及部门、单
位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
及时制定和实施合规整改计划,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
业务流程等举措,堵塞管理漏洞,持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
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建立合规管理报告机制。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应纳入经理层年度经营报告,按照
有关程序审议并报送上级单位。
公司及各单位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应当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畅通违规举报渠道,相
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进行调
查和处理,对造成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全
面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及时移交责任追究部门;对涉嫌违
纪违法的,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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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
密,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完善违规行为责任追究
机制,明确责任追究情形和范围,细化问责标准,针对问题
和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建立经营管理和员工履职违规行为
记录制度,将违规行为性质、发生次数、危害程度等作为
考核评价、职级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合规
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协同运作机制,
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提高管理效能。企业合规
管理应当加强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机制的协调联动,
形成合力。
第三十四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合规管理体系
有效性评价,针对重点业务合规管理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
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第三十五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将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建
设重要内容,纳入对所属企业的考核评价。
第五章 合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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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将合规管理纳入本级
及所属各级企业党组织法治专题学习,推动各级领导人员
强化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七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加强合规管理人员队伍
建设,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制定合规培训计划,将
合规管理作为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培训
必修内容。
第三十八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积极培育合规文化,加
强合规宣传教育,通过制定发放合规手册、签订合规承诺
书等方式,强化全员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
第三十九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引导全体员工自觉践行
合规理念,遵守合规要求,接受合规培训,对自身行为合
规性负责,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合规文化。
第六章 保障和监督
第四十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建立合规管理信息库,将合规制度、典型案例、合规培训、
违规行为记录等纳入信息系统。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定期梳理业务流程,查
找合规风险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
入业务流程,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控,
记录和保存相关信息,确保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活动
可控制、可追溯、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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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加强合规管理信息系统
与财务、投资、采购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
据共用共享。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
强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控和风险分析,实
现合规风险及时预警、快速处置。
第七章 监督追责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及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因合规管
理不到位引发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提示或约谈相关企业
并责成整改;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根据相关规定开
展责任追究。
第四十五条 公司对各部门、各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因故
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或者发现违
规问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
的单位和人员开展责任追究。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完
善本单位的合规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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