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地: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5 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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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ST 中地     公告编号:2025-12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持续健康发展,按照
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
薪酬激励方式和水平,制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绩效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方案的议
案》。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绩效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
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
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二)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
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一)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人(税前)。独立
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二)非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等组成。仅在股东
方任职的董事,按照股东方薪酬及考核制度综合确定,不再单独领取
津贴;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非独立董事),依据岗位或本人
与公司所签订的相关合同,按照公司整体薪酬及考核制度综合确定,
不再单独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签订的
相关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津贴。
  六、其他事项
  (一)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
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
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七、备查文件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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