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河北工大
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方式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
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五条 公司暂缓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六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创业板上市规则》
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引致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及
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豁免披露。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等所确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等所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
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
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七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
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
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
后 10 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一部分,由公司董事会
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发生第二章规定的可以暂缓、豁免的信息时,需事
先履行以下内部审批程序:
(一) 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应当及时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
审批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将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负责人签字的
《审批表》、暂缓与豁免披露事项的相关书面资料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二)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
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在《审批表》中签署处理建议,必要时可由相关部门会签
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复核,并在《审批表》中签
署意见;
(四) 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做出最后决定,并在《审批表》
中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还应当建立暂缓与豁免
披露信息台账,对该类信息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主要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知情人的书面保密承诺(见附件二);
(六)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上述台账和《审批表》均应当妥善保管并按年度归档。
第十四条 涉及国家秘密豁免登记的,填写《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见附
件三),其中不得出现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具体信息。国家秘密相关登记材料经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纸质版报注册地证监局,无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
送。
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登记的,应当按照“一事一登记”原则,分别填写《商业
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见附件四)、《商业秘密暂缓披露登记事项表》(见附件五,
其中不得出现涉及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披露后恢复披露的,公司应
当按照附件五更新恢复披露情况。
第十五条 公司对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本制度中的信息作出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处理的,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要切实做好该信息的保密工作,按照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
签署书面保密承诺。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要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董事会办公
室应密切关注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波动情况。如已暂缓、豁免披露的
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并及时向董事
会秘书报告。
第十六条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须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
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公司须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
免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批等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
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0 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属于本制度规
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
现本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
响的,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术语的含义
相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附件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
附件三: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
附件四:商业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
附件五:商业秘密暂缓披露登记事项表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申请人 所在部门
申请时间 申请类型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
项内容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
因和依据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期
限(如适用)
是否已填报内幕信息 相关信息知情人是否
□是 □否 □是 □否
知情人登记表 出具书面保密承诺
申请部门或单位负责
人意见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批
附件二: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
?? 本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作为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项的知情人,本人声明并承诺:
豁免事项的原因消除及期限届满之前,本人不泄露该等信息,不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也不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法律责任。
承诺人:
??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报证监局)
特别提示:填报时应当审慎确认登记内容,不得含有任何国家秘密信息。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20XX 年第 X 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事项 登记内容
国家秘密 ?
国家秘密
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是□ 否□
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是□ 否□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是□ 否□
(二)豁免披露信息所 年度报告 是□ 否□
属信息披露文件
半年度报告 是□ 否□
一季度报告 是□ 否□
三季度报告 是□ 否□
临时报告 是□ 否□
(三)豁免披露信息的 重大交易 是□ 否□
类型
日常交易 是□ 否□
关联交易 是□ 否□
重大诉讼、仲裁 是□ 否□
客户名称 是□ 否□
供应商名称 是□ 否□
核心技术信息 是□ 否□
对外投资信息 是□ 否□
主要经营业务信息 是□ 否□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是□ 否□
分行业/地区/产品信息 是□ 否□
其他信息 是□ 否□
(四)内部审核程序 是否已完成内部审核 是□ 否□
董事长:(签字) 董事会秘书:(签字)
附件四
商业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
特别提示:填报时应当审慎确认登记内容,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20XX 年第 X 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事项 登记内容
商业秘密 ?
商业秘密
保密商务信息 ?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是□ 否□
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是□ 否□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是□ 否□
(二)豁免披露信息所属信 年度报告 是□ 否□
息披露文件
半年度报告 是□ 否□
一季度报告 是□ 否□
三季度报告 是□ 否□
临时报告 是□ 否□
(三)豁免披露信息的类型 重大交易 是□ 否□
日常交易 是□ 否□
关联交易 是□ 否□
重大诉讼、仲裁 是□ 否□
客户名称 是□ 否□
供应商名称 是□ 否□
核心技术信息 是□ 否□
对外投资信息 是□ 否□
主要经营业务信息 是□ 否□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是□ 否□
分行业/地区/产品信息 是□ 否□
其他(注:请附后注明)
(四)内部审核程序 是否已完成内部审核 是□ 否□
(五)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 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是□ 否□
其他方式公开
(六)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 (注:请附后注明)
主要理由
(七)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 (注:请附后注明)
可能产生的影响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注:每一件事项对应一份名单,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名
单模块中填报)
(九)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 (注:请附后注明)
登记的事项
董事长:(签字) 董事会秘书:(签字)
附件五
商业秘密暂缓披露登记事项
特别提示:填报时应当审慎确认登记内容,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20XX 年第 X 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事项 登记内容
商业秘密 ?
商业秘密
保密商务信息 ?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是□ 否□
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是□ 否□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是□ 否□
(二)暂缓披露信息所属 年度报告 是□ 否□
信息披露文件
半年度报告 是□ 否□
临时报告 是□ 否□
一季度报告 是□ 否□
三季度报告 是□ 否□
(三)暂缓披露信息的类 重大交易 是□ 否□
型
日常交易 是□ 否□
关联交易 是□ 否□
重大诉讼、仲裁 是□ 否□
客户名称 是□ 否□
供应商名称 是□ 否□
核心技术信息 是□ 否□
对外投资信息 是□ 否□
主要经营业务信息 是□ 否□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是□ 否□
分行业/地区/产品信息 是□ 否□
其他(注:请附后注明)
(四)内部审核程序 是否已完成内部审核 是□ 否□
(五)相关信息是否已通 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是□ 否□
过其他方式公开
(六)认定属于商业秘密 (注:请附后注明)
的主要理由
(七)披露对公司或者他 (注:请附后注明)
人可能产生的影响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名 (注:每一件事项对应一份名单,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单 模块中填报)
(九)恢复披露情况 是□ 否□
(注:填入“是”的,要进一步填写恢复披露情况)
(十)其他公司认为有必 (注:请附后注明)
要登记的事项
董事长:(签字) 董事会秘书:(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