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4 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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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
份购买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45.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作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
批事项已在《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
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经营,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且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
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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