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4 18:05:1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股份”或“公司”)正在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45%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
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于控股子公司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哈森鑫质科技(昆
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鑫质”,曾更名为哈森鑫质科技(扬州)有限公
司,目前已更名为“钇禄智能科技(扬州)有限公司”)拟受让江苏金步里精密
制造有限公司 77%股权、江苏群鑫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65%股权,合计交易金额 0
元;同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的议案》,控股子公司哈森鑫质拟与江苏华宝电气有限公司、郝金华先
生、盛风莲女士共同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哈森鑫质科技(宝应)
有限公司,其中:哈森鑫质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890 万元,持股 89%;哈
森鑫质拟与盛风莲女士共同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哈森鑫质科技
(泰州)有限公司,其中:哈森鑫质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850 万元,持股
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向锶钇信息科技(宝应)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锶钇科技”)转让公司持有的哈森鑫质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哈森鑫质”或“标的公司”,目前已更名为“钇禄智能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哈森鑫质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
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哈森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