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长春萨米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 5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
构情况如下:
审阅机构;
上述第三方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
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