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参会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娇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同步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
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
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
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2)及相关制度。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同意公司(含下属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等。授
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有效期内单笔用信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事项的议案》所涉及的 5 亿元授信额度,自本次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终止
使用。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