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3 00: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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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战略委员会委
员中任命,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下设项目投资决策小组,由主任(召集人)指定的人
选任投资决策小组组长。决策小组由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通过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如下: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项目建议书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决策小组(如有)进行初审,决定是否予以立项;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企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对外进行谈判,拟
定协议、合同、章程初稿;
 (四)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有权提议召开会议,主任委员于收到提议后 5 天
内召集会议,并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亦可随时召开会议。会议通
知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形式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
体委员。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其
他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
有 1 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董事会秘书和会
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保存,保存期
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修订亦同。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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