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陕西华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陕西华达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7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72,56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879.90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687.10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0月11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80000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资金金额
卫星互联高可靠连接系统
产业化项目
合计 — 53,418.00 53,418.00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687.1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
币11,269.10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
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8%。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5,9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
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
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
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1,269.1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情形。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全
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
金使用成本,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29.2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
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对陕西华达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成云 康明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