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
构”)作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飞沃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4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7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7,657.50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150.6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出具天健验〔2023〕2-15 号《验
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与各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累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净 募集资金使
项目名称 计实际投入 资金余额
额 额 用进度
金额
风电高强度紧固件
生产线建设项目
非风电高强度紧固
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购买厂房 7,000.00 7,000.00 6,937.64 99.11% 62.36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
合计 55,710.79 55,710.79 52,663.20 94.53% 3,047.59
注 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
成,下同。
注 2:以上实际投入金额未经审计,下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备注
开户行 余额
风电高强
兴业银行股份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 度紧固件
有限公司常德 368220100100362393 186.92
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线建
分行
设
上海浦东发展 风电高强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 银行股份有限 度紧固件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长沙人民 生产线建
东路支行 设
非风电高
中国农业银行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 强度紧固
股份有限公司 18546801040005417 86.02
股份有限公司 件生产线
桃源县支行
建设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 长沙银行股份 非风电高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桃源 强度紧固
支行 件生产线
建设
中国工商银行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1908072529200164520 78.96 购买厂房
股份有限公司
桃源支行
湖南银行股份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 补充流动
有限公司常德 86070211000000452 5.99
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
鼎城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639959701 246.60 超募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 20000050024800121546
有限公司长沙 217.24 超募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090
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 43517188801300026114
有限公司常德 20.72 超募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6
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常德 18330000000155181 83.74 超募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深圳 731907898410888 1.90 超募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桃源 609380243406 191.51 超募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全资子公
司 黄 石
飞沃新能源科技(黄 中国工商银行
石)有限公司 黄石分行
月 17 日开
立。
全资孙公
司
VIETNA
INDUSTRIAL
MPRECIS
ANDCOMME
VIETNAMPRECISI IONCRAF
RCIALBANK
ONCRAFTCOMPON TCOMPO
OFCHINALIM 0127000103000014230 -
ENTTECHNOLOGY NENTTE
ITED-HANOI
CO.,LTD CHNOLO
CITYBRANC
GYCO. ,
H
LTD,2024
年 8 月 27
日设立。
合计 1,624.64 -
注: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余额与募投项目资金余额的差异
系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
限的议案》,同意将项目“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及“非风电高强
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审慎研究,对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
设项目(以下合称“募投项目”)自实施以来,已按计划完成生产设备投入,各
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产品技术工艺持续更新,公司
相应更换了部分生产设备的型号,以满足生产需求。
根据募投项目设计规划,募投项目用电总容量近 18,000kVA,但募投项目所
在地的电力负荷已趋向饱和,不能满足企业长期稳定的用电需求。经与当地电力
公司沟通,电力公司需从距离 6 公里外的变电站架设供电专线至募投项目所在地,
以满足生产用电需求。根据供电专线工程建设周期预估,线路铺设及接入工作预
计耗时 6 个月完成。此外,为确保募投项目建成后供电稳定性与生产运营效率,
公司需结合线路接入方案,对厂房生产线布局、配套设施建设等进行局部调整。
同时,还将推进厂房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内部装修等收尾工作。
受供电专线建设周期及配套设施衔接建设的影响,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目
前未能达到原定计划,出现延期情况。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的
安全、合理运用,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
投资规模均不变的情况下,延长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截至目前,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推进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正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各项资源正有序落实。公司本次对募投项
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主要系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
展作出的审慎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
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计划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当前的建设进展后,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风电高
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对
应募投项目的厂房配套设施、装修等建设内容。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
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
管理与使用,持续关注影响项目推进的各项因素,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
保障募投项目调整后的计划推进、按期达成预期目标。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
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的市场战略。公司将加强对项目
建设进度的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
建设项目”和“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是根据当前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改
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
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 冬 曹文轩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