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
规定,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拟聘任财务总监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及财务
总监年薪考核方法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发现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
财务总监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人员具备
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发放。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建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