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23:21: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8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
〇二六年度将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套期保值交易和基于套期
保值原则开展的跨市交易和跨期交易。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铜、铝、
铝合金、氧化铝、铅、锡、锌、镍、不锈钢、碳酸锂、黄金、白银、铁矿石、螺
纹钢、热卷、焦煤、焦炭等品种。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期货、掉期、
期权、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主要的商品
期货交易所或其他拥有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等。
  预计与非关联方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
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 5 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50 亿元人民币额度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
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预计与关联方国贸期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期货”)
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
值 1,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
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5,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若单笔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〇二六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各业务环节进行管理。
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经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
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该事项提交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
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商
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 4 名,以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
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六年
度与非关联方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
利金不超过等值 5 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50 亿元人民币额度(含前述
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 2026 年
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六年
度与关联方国贸期货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
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 1,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5,000 万元人民
币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
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若单笔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国贸期货与公司同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贸控股”)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国贸期货构成关联关
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强化风险
管控,指定公司董事长作为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总负责人。公司董事会授
权由总负责人在限额内审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负责人进行授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90,329.41 万元,加上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后的累计金额将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项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
经营紧密联系,以缓释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
  (一)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和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套期保值交易
和基于套期保值原则开展的跨市交易和跨期交易。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包
括:铜、铝、铝合金、氧化铝、铅、锡、锌、镍、不锈钢、碳酸锂、黄金、白银、
铁矿石、螺纹钢、热卷、焦煤、焦炭等品种。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期
货、掉期、期权、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
主要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或其他拥有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等。
  (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期间和金额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与非关联方开展商品期货
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 5 亿元人民
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
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50 亿元人民币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
关金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若单笔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
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与
关联方国贸期货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
权利金不超过等值 1,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5,000 万元人民币额
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
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若单笔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存续
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含
关联方国贸期货)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权利金,该保证金或权利
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含关联方国贸期货)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银行
信贷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六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六年度与
关联方国贸期货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
权利金不超过等值 1,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5,000 万元人民币额
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
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若单笔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存续
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贸期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00022792W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 栋 16 层、15 层 1
单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朱大昕
   注册资本:81,985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期货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国贸期货成立于 1995 年 12 月,拥有国内各
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业务覆盖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
资咨询、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良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国贸期货资产总额 1,188,930.33 万元,
净资产 156,357.72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609,848.87 万元,净利润 11,946.67
万元。
  主要股东: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厦门国贸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权。国贸期货的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国贸期货与公司同受国贸控股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国贸期货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国贸期货业务开展正常,经营和效益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国贸期
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和关联方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遵循
市场化定价原则,具体将在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将认真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业务需要签
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尚未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
  四、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从事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随着市场经济活动复杂性增
强,影响大宗商品价格的因素亦错综复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贸
易业务的同时,利用自身资源和平台优势从事相关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可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并获得供应链业务的延伸收益,有利于促进公
司供应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
  五、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前期准备
制度的要求,针对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实务操作管理、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
信息保密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进行规定,持续完善风控机制。
同”的管理模式,由业务部门、风控合规部、资金部、财务预算部等多部门协调
合作。
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认真
执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不完全一致,且可操作的数量也可能不尽相同。
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非理
性市场可能出现严重的系统性风险,进而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造成不确定的
损失。
生品业务的资金调拨和操作指令,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或是在手业务规模
过大,有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等损失。
在因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缺陷或人为失误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易风险;或因场外产品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的风险。
  七、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
营情况制定,公司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各业务环节进行管理。
头寸。
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定期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立信息化结算通道与资金备付渠道,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
动性等因素,保障境外结算与交易的便捷稳定执行。
  八、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主要在国内外公
开市场交易,透明度大,成交活跃,信用风险小,成交价和结算价可以充分反映
期货和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在非公开市场交易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
允价值将采用市场化询价等合适的估值方法确定。
  九、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算和披露。
  十、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适
度地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对生产经营有利,能够防范大宗商品价格
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
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十一、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集
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
议内容,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有效期为 3
年,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的 2023-37 号公告。年初至披露日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
务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
  除本次关联交易和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年
初至披露日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
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4-90 号公告)。
  十二、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七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能够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给公
司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
表决。同意《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门会议决议;
年度第九次会议审核意见;
务暨关联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厦门信达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