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7 证券简称:恒坤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提
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前驱体二期项目”的实施主体大
连恒坤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恒坤”)及募投项目“集成电路用先进
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安徽恒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坤”)
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大连恒坤增加注册资本
增加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提供借款不超过 29,193.24 万元用于实施相应募投项
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此出具了明确
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08 号),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6,739.794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99 元,募集资金总额
额为 89,173.46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诚验字[2025]510Z0007 号)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
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集成电路前驱体二期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恒坤进行增资,拟使
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34,980.22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恒坤提供借款以实施该
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恒坤的注册资本由 25,000 万元增至 30,000 万
元,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100%。
(二)集成电路用先进材料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坤进行增资,拟
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29,193.24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坤提供借款以实施
该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恒坤的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至 30,000
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100%。
前述子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
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三、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大连恒坤
公司名称 大连恒坤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易荣坤
注册地 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松源街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经营范围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集成电路制造;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
用设备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大连恒坤总资产 49,192.78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12,804.19 万元,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 入 2,793.25 万元,净 利润
-1,408.11 万元(经审计)。
(二)安徽恒坤
公司名称 安徽恒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4 月 8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廷通
注册地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项王西路与颍州路交叉口东南角
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半导体材料制造;材料科学研究服务;新材料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或技
经营范围 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安徽恒坤总资产 55,538.67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4,830.62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4.03 万元,净利润-1,252.58
万元(经审计)。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
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基于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
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
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和两家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
法、有效。
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履行的审议
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