琏升科技: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23:17: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琏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0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称“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及补充
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公告编号:2025-116)。
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观日路 8 号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新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会的
有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各相关人
员。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103,947,10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3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0,058,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2005%。出席股东会的王新、杨苹、雷理程为关联股东,对本
次股东会所涉议案 4 回避表决。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13,888,3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732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28,910,34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5,022,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13,888,3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7321%。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
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639,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39%;
反对 174,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8%;弃权 1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02,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1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613,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91%;
反对 201,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9%;弃权 13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76,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424,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70%;
反对 380,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7%;弃权 14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3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87,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70,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77%;
反对 502,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06%;弃权 12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83,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0%。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炜衡(厦门)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章之菡律师、邱世豪律
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琏升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