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5-071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
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公楼7楼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共 380 人,持有公司发
行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份 756,984,066 股 , 占 公 司 普 通 股 总 股 份
公 司 发 行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份 735,288,625 股 , 占 公 司 普 通 股 总 股 份
在外普通股股份 21,695,441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 2,965,298,080
股的 0.7316%。
(2)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 379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 21,695,441 股,占公司普通
股总股份 2,965,298,080 股的 0.7316%。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席了现场会议。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进
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8,886,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9303%;反对 7,839,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356%;弃权 257,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98,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770%;反对 7,839,4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341%;弃权 257,93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89%。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8,886,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9303%;反对 7,839,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356%;弃权 257,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98,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770%;反对 7,839,4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341%;弃权 257,93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89%。
表决结果:通过。
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前期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9,448,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0045%;反对 7,257,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9587%;弃权 277,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159,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670%;反对 7,257,5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520%;弃权 277,93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1%。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9,448,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0045%;反对 7,257,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9587%;弃权 277,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159,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670%;反对 7,257,5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520%;弃权 277,93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1%。
表决结果:通过。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9,150,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9651%;反对 7,58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21%;弃权 247,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6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925%;反对 7,585,7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647%;弃权 247,93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28%。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9,150,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9651%;反对 7,58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21%;弃权 247,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6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925%;反对 7,585,7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647%;弃权 247,93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28%。
表决结果:通过。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8,508,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8803%;反对 8,048,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633%;弃权 426,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19,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324%;反对 8,048,9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997%;弃权 426,93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78%。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8,508,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8803%;反对 8,048,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633%;弃权 426,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19,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324%;反对 8,048,9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997%;弃权 426,93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78%。
表决结果:通过。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8,632,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8968%;反对 7,998,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566%;弃权 353,0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44,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072%;反对 7,998,1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656%;弃权 353,03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72%。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8,632,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8968%;反对 7,998,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566%;弃权 353,0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44,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072%;反对 7,998,1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656%;弃权 353,03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7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议;
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