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 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23: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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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13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其中,
年 12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的方式召开。
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52 名,代表股
份数量 359,584,9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042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名,代表股
份数量 241,279,4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71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449 名,代表股份数量 118,305,49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0.8712%。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共计 449 名,代表股份数量 28,963,99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615%。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
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
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998,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807%;反对 2,55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1%;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377,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96%;反对 2,557,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85%;弃权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9%。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99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806%;反对 2,55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5%;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377,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86%;反对 2,554,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03%;弃权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988,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780%;反对 2,56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5%;弃权 3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367,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368%;反对 2,56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55%;弃权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7,010,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840%;反对 2,5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62%;弃权 3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389,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103%;反对 2,539,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71%;弃权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979,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754%;反对 2,57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48%;弃权 3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358,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040%;反对 2,57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41%;弃权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994,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796%;反对 2,5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6%;弃权 3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373,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558%;反对 2,555,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23%;弃权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992,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789%;反对 2,5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2%;弃权 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371,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479%;反对 2,55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65%;弃权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37,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082%;反对 2,53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41%;弃权 3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8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116,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702%;反对 2,53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12%;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6,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95%;反对 2,56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1%;弃权 3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621%;反对 2,564,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27%;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6,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95%;反对 2,56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1%;弃权 3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621%;反对 2,564,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27%;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683,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31%;反对 2,5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8%;弃权 33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62,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827%;反对 2,566,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13%;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1,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82%;反对 2,56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弃权 31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8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0,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452%;反对 2,565,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75%;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10,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006%;反对 2,55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1%;弃权 3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8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9,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760%;反对 2,557,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85%;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12,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012%;反对 2,5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5%;弃权 32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9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91,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829%;反对 2,547,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61%;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1,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81%;反对 2,55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2%;弃权 3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0,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442%;反对 2,557,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99%;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12,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012%;反对 2,54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1%;弃权 3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91,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829%;反对 2,546,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13%;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88%;反对 2,5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8%;弃权 3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9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2,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532%;反对 2,555,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44%;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3,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87%;反对 2,5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8%;弃权 3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2,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514%;反对 2,545,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78%;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677,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15%;反对 2,5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4%;弃权 352,9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23,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620%;反对 2,554,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92%;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693,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59%;反对 2,5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7%;弃权 3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72,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173%;反对 2,559,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58%;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14,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018%;反对 2,5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60%;弃权 3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93,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901%;反对 2,538,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47%;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88%;反对 2,5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8%;弃权 33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2,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532%;反对 2,548,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95%;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4,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89%;反对 2,54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8%;弃权 3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3,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549%;反对 2,548,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99%;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2,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84%;反对 2,54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1%;弃权 33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480%;反对 2,54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33%;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3,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87%;反对 2,54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1%;弃权 3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2,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514%;反对 2,54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33%;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674,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05%;反对 2,57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69%;弃权 3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499%;反对 2,577,69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97%;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2,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84%;反对 2,5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8%;弃权 33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480%;反对 2,548,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95%;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2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0,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79%;反对 2,5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5%;弃权 3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79,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414%;反对 2,551,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82%;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1,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80%;反对 2,5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5%;弃权 33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0,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435%;反对 2,551,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8%;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6,701,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980%;反对 2,5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5%;弃权 33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80,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432%;反对 2,551,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82%;弃权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杨晟律师、宋雯莉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第十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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