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5-076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出售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0)、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各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终止本次交易
是公司与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和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
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和战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相关风险!
司出具了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存在“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七)条的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 2025 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
被终止上市。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于 2025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出售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拟以现金方式向南通二纺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二纺机”)出售陕西步森服
饰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步森”)3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
再持有陕西步森任何股权。
因各方未能就交易价格、交易方案等相关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各方
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现金方式向南通二纺机出售陕西步森 3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
有陕西步森任何股权。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的变更。
二、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
案等事项进行反复协商、论证及完善。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对相关风险进行了
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公司 2025
年 9 月 8 日、2025 年 10 月 9 日、2025 年 11 月 12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出售资
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关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6)。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
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工作,但未能就交易价格、交易方案等相关核
心条款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
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此前尚未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尚未正式实施,故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各
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与各方充分沟通、审慎
分析和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战略发展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自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七、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