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5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
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
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以同意票 6 票,否决票
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谭会良、陆春良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董事会批
准同意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崔根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现行规则,独立董事就
《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
立意见:
易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
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
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
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
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
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未经审计)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
年预计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联营
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05,080.00万元。
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2025前三季度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
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实际为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 2025 年预 月
关联人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别 计金额 (未经审
原因
计)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
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
限公司
亨鑫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
公司
销售产品/提
江苏盈科光导科技有
供劳务、服务 13,300.00 6,990.64
限公司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苏州易昇光学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40.00 7.36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 2025 年预 月
关联人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别 计金额 (未经审
原因
计)
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
统有限公司
湖州东源置业有限公
司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吴江亨通生态农业有
限公司
南京曦光信息科技研
究院有限公司
合计 110,300.00 46,626.57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
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
限公司
亨鑫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
公司
江苏盈科光导科技有
限公司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
产品采购/接 6,000.00 2,030.00
限公司
受劳务、服务
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
限公司
云南联通新通信有限
公司
吴江亨通生态农业有
限公司
南京曦光信息科技研
究院有限公司
合计 191,990.00 80,246.77
崔根良 130.00 96.45
作
亨通集团有限公
为 500.00 432.45
司及其子公司
承
江苏亨通智能物
租 0.80
房屋及设备 联系统有限公司
方
租赁 合计 630.00 529.70
作 亨通集团有限公
为 司及其子公司
出 苏州易昇光学材
租 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 2025 年预 月
关联人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别 计金额 (未经审
原因
计)
方 亨通财务有限公
司
江苏盈科光导科
技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智能物
联系统有限公司
亨鑫科技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
江苏华脉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
合计 2,160.00 1,049.19
总计 305,080.00 128,452.23
注:上述统计的未经审计发生金额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与原预计的 2025 年度发
生金额存在期间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购、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工程造价咨询、贸易及物流服务、采购农产品、餐
饮住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根据截止2025年9月30日实际执行的关联交
易情况和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26年预计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
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
为396,750.0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金额与 2025
关联交易类 月 2026 年预计
关联人 年实际发生
别 (未经审 金额
金额差异较
计)
大的原因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
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 预计业务增
司 加
亨鑫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
预计业务增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12,230.43 36,000.00
加
江苏盈科光导科技有限公
司
销售产品/提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 预计业务增
供劳务、服务 司 加
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
苏州易昇光学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7.36 10.00
湖州东源置业有限公司 3.06 10.00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0.65 10.00
南京曦光信息科技研究院
有限公司
合计 46,626.57 182,540.00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 预计业务增
公司 加
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 预计业务增
司 加
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 预计业务增
司 加
亨鑫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2,382.35 3,800.00
产品采购/接 江苏盈科光导科技有限公
受劳务、服务 司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
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
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 预计业务增
司 加
云南联通新通信有限公司 414.70 560.00
吴江亨通生态农业有限公
司
金额与 2025
关联交易类 月 2026 年预计
关联人 年实际发生
别 (未经审 金额
金额差异较
计)
大的原因
南京博兰得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南京曦光信息科技研究院
有限公司
合计 80,246.77 211,360.00
崔根良 96.45 130.00
作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
为 432.45 500.00
其子公司
承
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
租 0.80 10.00
统有限公司
方
合计 529.70 640.00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
苏州易昇光学材料股
房屋及设备 份有限公司
租赁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
作 200.00
公司
为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213.30 400.00
出
江苏盈科光导科技有
租 117.91 400.00
限公司
方
亨鑫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合计 1,049.19 2,210.00
总计 128,452.23 396,750.0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截至2025年9月30日,崔根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3.86%;亨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7%;同时崔
根良先生持有亨通集团27.00%股份,崔根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提升至24.07%;亨通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689,059,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3%。
亨通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为:商品贸易、投资及投资管理。
容为: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支付及收取加工服务费、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贸
易及物流服务、专业咨询服务、采购农产品、餐饮住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
等。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序
关联人 与本公司关系 交易主要内容
号
收取餐饮、住宿费;支付招待费;采
购商品
支付劳务费;支付咨询费;支付招待
费;收取餐饮、住宿费
采购商品;采购设备;支付劳务费;
支付加工费;
销售商品;收取水电费;收取房租;
收取设备租赁;收取餐饮、住宿费
采购商品;采购设备;支付劳务费;
取房租
支付运费;收取餐饮、住宿费;收取
房租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收取餐饮、住
宿费;收取房租
支付房租;支付劳务费;收取餐饮、
住宿费
采购商品;出售商品;收取餐饮、住
宿费
亨通温泉乐园管理(苏州)有限 采购商品;支付劳务费;支付招待费;
公司 收取餐饮、住宿费
吴江市苏商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宿费
收取餐饮、住宿费;收取房租;采购
商品;支付咨询费;支付劳务费
采购商品;采购设备;销售商品;收
电费
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
公司
江苏亨通工控安全研究院有限公 采购商品;采购设备;收取餐饮、住
司 宿费;
采购商品;支付水电费;收取餐饮、
住宿费;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取餐饮、住宿费;收取
水电费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收取餐饮、住
宿费
南京曦光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
司
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公
司的联营企业
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公
司的联营企业
采购商品;支付加工费;销售商品;
收取餐饮、住宿费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收取房租;收
电费;
采购商品;支付加工费;销售商品;
收取餐饮、住宿费
江苏亨通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 收取餐饮、住宿费;销售商品;收取
限公司 房租
亨通绿能(盐城)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亨通绿能(南通)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亨通绿能(惠民)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广德亨通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三)联营及合营企业
序
关联人 与本公司关系 交易主要内容
号
采购商品;采购设备;支付加工费;
产;收取餐饮、住宿费;收取房租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收取餐饮住宿
加工费
采购商品;采购设备;销售商品;收
取加工费
采购商品;采购设备;销售商品;收
取加工费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金
关联方 主要业务或主要产品
号 (万元)
吴江市苏商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司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江苏亨通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
司
元)
股) 等
美元)
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
售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主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支付及收取加工服务费、
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贸易及物流服务、专业咨询服务、采购农产品、餐饮住
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并
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电力、智能化装备、物
流服务等,有利于扩大采购渠道,降低营业成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专业咨询服务,有利于降低成本支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农产品、水产品,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降
低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公寓,出租给关联方使用,有利于
提高资产使用收益。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在业务发生时,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
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