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10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恒中药材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保余额(不含本次
(最高额)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担保金额)
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999.9604 万元 2,999.9556 万元 是 否
“中恒中药材”)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无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36,873.62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6.12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
控股子公司中恒中药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确保中恒中药材生产经营活动
的顺利开展,公司为中恒中药材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
况如下:
下简称“农业银行梧州兴梧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中恒中药材与农业
银行梧州兴梧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999.9604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
额人民币不超过 50.00 亿元(含 50.00 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其中,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5.0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
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
公司直接持有中恒中药材 60%的股份,通过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恒中药材 40%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 胡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400MA5KM0805A
成立时间 2007 年 1 月 11 日
注册地 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第 4 幢四层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
片)购销;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蚯蚓养殖;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化肥
经营范围
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牲畜销售;水产品批发;
水产品零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
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日用化
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林业产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树木种植经营;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牲畜饲养;家禽饲养;
水产养殖;药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食品销售;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513.78 12,847.4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8,084.06 6,459.12
资产净额 6,429.72 6,388.29
营业收入 7,420.80 8,582.45
净利润 41.43 18.9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兴梧支行
担保金额:最高额 999.9604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保证中恒中药材资
金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及时掌握中恒中药
材经营及资信状况,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行股东大会决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
外担保余额为 36,873.62 万元(包含为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
担保),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6.1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恒
中药材提供担保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