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10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278 名,代表公司 551,330,382 股股份,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341%。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 人,代表公
司 495,770,767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509%,其中中小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 55,559,615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32%,其中中
小股东共 1,276 名,代表公司 55,559,615 股股份。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48,880,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109,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5.5904%;反对 2,395,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4.3115%;弃权 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981%。
拟成为持有人的股东或者与拟成为持有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参与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548,681,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910,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326%;反对 2,497,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4.4960%;弃权 1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14%。
拟成为持有人的股东或者与拟成为持有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参与表决。
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48,787,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16,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5.4229%;反对 2,385,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4.2928%;弃权 15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844%。
拟成为持有人的股东或者与拟成为持有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参与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
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
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
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