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21: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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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80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5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78,999 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
由 167,627,405 股增加至 173,906,404 股。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
部分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一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民币普通股 167,627,405 股,公司未发行 民币普通股 173,906,404 股,公司未发行
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类别股份。            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类别股份。
    除上述条款外,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次召开股东会审议,
在本议案通过后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
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成都智明达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编号:2025-076)。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编号:2025-077)。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
层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
达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5-078)。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置换,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合计人民币 6,919,455.00 元,以上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5BJAG1B045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
达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2025-079)。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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