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总裁职责
权限,规范总裁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裁、
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
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
届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裁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总裁根据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权限规定行使各
项职权,并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第九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负有诚信的义务,
《公
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总裁。
第十条 总裁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裁指定一名副总裁或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代行职权。
第十一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总裁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自辞
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三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期限由董事会决定,并在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中规定。
第十四条 副总裁就其所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在总裁的领导下贯彻落
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总裁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 财务负责人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
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财务负责人对总裁负责。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总裁办公会议制度。会议由总裁召集和主持,总裁因故不能履行召集
职责的,可以委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召集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可包括:
(一)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与会议议题相关的部门负责人、会议记录员等;
(三)应邀参加会议的其他列席人员。
第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并可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随时召开临时会
议。
第十九条 每月的总裁办公会议通报历次会议跟踪及重点工作进展,由财务负责人汇报经
营目标达成情况及分析,各高级管理人员讨论提出的问题点及风险预警等。
第二十条 总裁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
(一)总裁根据各方面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员、时间、地点。
(二)总裁办工作人员应将会议议题、地点、时间提前两天以口头、电话、OA 或电子邮
件等方式通知应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通知记录。
(三)总裁办公会议可对研究的问题进行表决。总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
参考表决结果进行最终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总裁的最终决策与表决结果不一致时,应在
会议纪要中阐明总裁的决策依据。
(四)总裁办公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
主持人、出席人员姓名、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会议记录由总裁
办负责保存,保管期不少于十年。
(五)总裁根据工作分工和工作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会议中形成的意见进行落实、催
办。
(六)总裁需定期对会议决议落实催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未
公开事项和信息。
第五章 责任及义务
第二十二条 总裁应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保持公
司效益和股东权益持续增长。
第二十三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二十四条 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报告;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总裁
应当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经营盈亏情况等。
第二十五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裁应就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股东会及董事会决
议的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
向董事长报告。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
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规则由公司董事
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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