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21: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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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2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5-104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合理利用资金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确保正常经营
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拟使用额度(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
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购买的
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
造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   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
议决议》;
(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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