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 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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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5-110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湖白沙湾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白沙湾包装”)及浙江晨光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科技”)拟继续
向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港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独山港支
行”)申请授信融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晨光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晨光”)为白沙湾包装和晨光科技的授信融资提供信用保证担保:
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保证担保;
授信额度提供信用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融资均为原授信到期后的续展。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授信额度项下单笔借款
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借款期满之日。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光电缆有限公司为平湖白沙湾包装有限公司及浙江晨光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视同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金额 2,0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6%,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参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被担保人名称:平湖白沙湾包装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注册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翁金线三八段 58 号
  注册资本:5,000,000.00 元
  实缴资本:5,000,000.00 元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友良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维修、安装铁制及木制包装材料。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8 日
  关联关系:同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晨光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翁金线三八段 58 号浙江晨光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内 6 幢 103 室
  注册资本:10,000,000.00 元
  实缴资本:10,000,00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玮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物联网技术
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
经营;五金产品批发;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软
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1 日
  关联关系:同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晨光为全资子公司白沙湾包装和晨光科技向农商行独
山港支行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协议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进行流动资金补充,有利于公
司的整体发展。
  同时,充分了解白沙湾包装和晨光科技的还款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担保行为,有利于白沙湾包装和晨光科技增加现金流,更好的开展业务,
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发展。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于公司本
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数量/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
七、备查文件
件;
财务报表;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
意见》。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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