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8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52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D-4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G-5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水上运输业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877.29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
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艳美,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未签署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近三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家新三板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立新,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杨贞瑜,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
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单
序号 姓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罚类型 位
事由:在路斯股份 2023 年年报
月 13 日 理措施 监局
不到位。处罚情况:谈话提醒
北 京 证 事由:在路斯股份 2023 年年报
月 25 日 理措施
所 不到位。处罚情况:口头警示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 2025 年审计收费 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5 万元。
上期 2024 年审计收费 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5 万元。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够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
告能够公正、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
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