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集团: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21:09:5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广东
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类、证券类中低风险型理财
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不存在关联交易。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类、证券类中低
风险型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风险投资。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类、证券
类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
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2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时授权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
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度
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标的仅限于商业银行类、证券类中低风险型理财
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进行风险投
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对购买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性。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定期对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情况;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户核算工作;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披露理财产品及相关损
益情况的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省广集团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