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本次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境内期货交
易所铝期货交易合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
绩持续、稳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
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运作、管理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
相关的境内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易合约。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
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
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利润
稳定性,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
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
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
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
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
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授权、交易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通过严格的内
部控制指导和规范执行,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2)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且只限于在
期货交易所交易,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
套期保值。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
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5)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
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
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6)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强化内控制度的落实,加强对相关业务人
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
四、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