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签订《山西省沁水盆地法中区块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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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6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签订
《山西省沁水盆地法中区块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并取得山西省沁水盆地法
中区块煤层气探矿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1)。近日,公司全
资子公司就竞得的煤层气勘查区块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签署了《山西
省沁水盆地法中区块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合同》。本次出让合同当事人
为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
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甲方(出让方):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乙方(受让方):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区块概况
  法中区块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勘查面积 297.8986 平方千
米(最终面积以探矿权登记时系统生成的为准)。
  (三)勘查期限
  探矿权的期限为五年,最低勘查投入每年每平方千米不低于 5 万
元。探矿权期限届满,可以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三次,每次期限为
五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条款
  (1)一次性缴纳探矿权成交价部分为人民币贰亿零壹佰叁拾捌
万肆仟元整(大写)(?20138.4 万元)
                     。乙方应在收到征收机关缴款通
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缴纳。
  (2)该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 0.3%逐年
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时间等事项在采矿权出让
合同中按规定另行约定。
  在转为采矿权前,乙方发现煤层气资源并进入开采、产生收入时,
应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 0.3%逐年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理探矿权登记。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探矿权登记手续。
  三、合同签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法中煤层气勘查区块位于煤层气国家规划矿区,是国家和山西省
煤层气勘查开发的重点区域。《山西省沁水盆地法中区块煤层气探矿
权出让合同》签订和实施,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煤层气资源储备,开辟
新的勘查开发区块,扩大煤层气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煤层气产业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取得探矿权证和勘查许可证后对该煤层气区块开展勘
查工作,该煤层气区块尚处于风险勘查阶段,区块的地质特征、煤层
气资源品质和开发前景需要进一步验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山西省沁水盆地法中区块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合同》
                        (1 份)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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