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5-10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钟宇因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要,公司将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
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
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五次会议、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丘守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障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拟在 2026 年度向银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项目
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出口业务项下的贸易融资等,
在总额度内可循环申请和调节使用。公司可根据情况向不同银行进行申请,最终
以银行机构审批的授信业务品种和额度为准。在申请授信过程中,公司可以根据
授信业务品种和具体情况使用公司资产为相关授信进行抵押。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的授信金额,具体使用金额及使用
方式将根据公司自身运营发展和资金实际需求确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
际需要办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
圳 市 鑫汇科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的 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增加投资收益,在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确保正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1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5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
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0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决议》;
(二)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
议决议》;
(三)《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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