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 超卓航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2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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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5-070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
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陈垚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超
卓航科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的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被担保方正常经营,公司对其
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授
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超
卓航科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北超卓航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超
卓航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超卓航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湖北
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
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
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归属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
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
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
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
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周一)14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超
卓航科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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