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公告编号:2025-133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
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三)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
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公
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24,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三、回购基本情况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共实施两次权益分派,具体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
以公司总股本124,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该
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2)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123,133,874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
记日总股本124,50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1,366,126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
币现金,该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息时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109,200元。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股票数量 拟注销数量占授予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股) (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0 426,000 0%
二、核心员工
核心员工小计 24,000 210,000 2.18%
合计 24,000 636,000 2.18%
四、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等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用于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0 0 0 0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0 0 0 0
总计 124,500,000 100.00 124,476,000 100.00
注1: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2025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登记数据为准。
注2: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
和维持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
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
案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
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七、备查文件
五次会议决议》
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