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内镜: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20:10: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5-078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制选举顾小舟先生、钱丞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俊先
生、董慧女士、孔非凡先生、陈宥攸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的 2 名非独立董事和 4 名独立董事与 2025 年 12 月 12 日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陈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告编号:2025-079)。
  (二)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选举顾小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日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
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慧女士
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顾小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
意聘任钱丞浩先生、施晓江先生、包寒晶先生、刘力攀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施晓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钱丞浩先生担任公司财务
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经理顾小舟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钱丞浩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
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施晓江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
议。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结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选举顾小舟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
续。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万梦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万梦琪女士持
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万梦琪女士的简历详见附
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66号澳华内镜大厦
  邮编:201108
  联系电话:021-54303731
  电子邮箱:ir@aohua.com
五、公司部分董事离任及取消监事会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顾康先生、谢天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
事;潘文才先生、劳兰珺女士、廖洪恩先生、吕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成员徐佳丽女士、邱礼明先生、张利英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但仍在公司
任职。
  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
极作用,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施晓江,男,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获
硕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一局科技处随员;2005年
中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美国PICA公司中国区总监;
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晓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8万股。施晓江先生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包寒晶,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澳大利亚纽卡
斯尔大学,获硕士学位。2005年5月至2006年10月,任奥林巴斯(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服务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德国爱尓博电子医疗仪器公司
市场经理;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1
年2月至2015年1月,任公司国内营销总监。2015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寒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4万股,通过上海小洲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8.79万股。包寒晶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刘力攀,女,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
获学士学位。2001年7月至2003年6月,担任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意外险核保助
理;2003年6月至2004年10月,担任台南潮汕石油作业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年10月至
珀金埃尔默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招聘及绩效管理主管;2009年9月至2011年2月,担任
法雷奥汽车内部控制(深圳)有限公司人才发展经理;2011年2月至2012年9月,担任安
森美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2年9月至2019年9月,担任深圳迈瑞生
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9年10月至2019年11月,担任浙江荷清柔性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0年4月至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力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
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万梦琪,女,199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
获法学硕士学位。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担任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澳华内镜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