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2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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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5 年
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
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
程》进行修订,并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
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34,176.39 万元收购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以下称“贵州新仁”),并使用自有资金 14,000 万元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比例为 93.2034%,贵州新仁将成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能
够使公司迅速构建具备竞争优势的磷酸铁锂生产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
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关于收购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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