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次专门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
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
会议审核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范凌鹤 王文若 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