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泽: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18: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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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5-05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简称“鹏盛”)
(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伙)因个别审计业务的原因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免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拟聘任鹏盛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
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
沟通,中兴财光华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中兴财光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
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
示感谢。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1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33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8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 人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P
                教育
    E
                建筑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度年末数:3506.42 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 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
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荣矾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书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繁荣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
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合
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并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审计机构
及审计费用。2025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 50 万元、内
控审计费 10 万元,审计费用较上一期费用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
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秦卫国。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
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
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公司自 2024 年起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个别审计业务的原因已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免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根据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对未来
审计服务的需求,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
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于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方案》,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
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鹏盛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
了审查,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需要。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未
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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