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泽: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18: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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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5-04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张宏清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的义务,同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拟定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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