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
风险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宝武财务公司”)存贷款和开展其他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结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机构的相关要求,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领
导小组其他成员包括经营财务部和法务与合规部及审计部等部
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防范
和处置工作,在宝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时,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
程序,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二)风险预防处置工作小组
财务负责人任工作小组组长,小组其他成员包括经营财务
部、法务与合规部及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
管理工作,严控与宝武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
三、信息披露与报告
公司建立了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对宝武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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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处置程序
(一)在与宝武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期间,宝武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规定的任一情形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风险
处置程序,同时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第 31 条、第 32 条或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上未偿还;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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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在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发生后,经营财务部负责人
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及时了解信息,分
析整理情况后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同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董
事会。
(三)在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
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宝武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
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发生原
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
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
置方案。
五、后续事项处理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突发性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
宝武财务公司的监督,重新对宝武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
险进行评估,必要时调整关联业务规模。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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