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17: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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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全信光
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光电”)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00 万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元;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
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以下简称
“南京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全信光电与南京
银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次担保的贷款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与南京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
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
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
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
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缴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
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
项下债权延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
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
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
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2,500 万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为 1.26%,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0.9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8,000 万元,占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4.03%,占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3.18%。
  目前,公司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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