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国
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成都国光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
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
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
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
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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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理人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理人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
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动,
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
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
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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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
(3)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
二、会议议程:
的表决权数量;
序号 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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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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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 2024 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结合内部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各项治理
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将自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
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此外,根据《公司法》《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上述监事会取消事项拟对《公司章程》中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将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
“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相关章
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以及部分其他不涉
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的调整。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
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
权有效期限为自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
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国光电气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敬请审议。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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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是否提交
变更
序号 公司治理制度名称 公司股东
情况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国光电气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成都国光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
实施细则》。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敬请审议。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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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
局,公司拟终止“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更后名为“特种真空件及空心阴极生产线建设项目”);10,000万元继续存放在
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
投资项目后,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拟将“核工业领域非标设备及耐CHZ阀门产业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名
为“氚工厂及核工业领域专用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部分拟投入募集资金
及“科研生产综合楼及空天通信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上述新项目预计建设期为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国光电气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敬请审议,。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