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 天原 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15:00。
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的所有提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
易的议案》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弃权”或“回避”
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
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
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该列打
提案 勾的栏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
易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
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
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