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荣医疗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财务决策制度
为了规范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财务
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决策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决策制度。
一、重大财务决策信息的来源
内容;
二、财务决策信息的筛选及传递
(一)财务决策信息的筛选
预算方案,分清轻重缓急,制定拟财务决策项目的风险与对策。
(二)财务决策项目的传递
财务决策项目由经理(总经理)负责传递。具体传递方式见“重大财务决策的权限
划分及决策程序”。
三、重大财务决策的分类
公司重大财务决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融资方式、股利分配和
弥补亏损方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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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财务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1)“筹”、“用”并重原则:即筹资决策必须考虑其投向性质;
(2)成本—收益原则:即筹资决策必须考虑筹资成本、筹资风险,并选择成本—
收益比最小的筹资方案;
(3)内外兼顾原则:即在债务融资与股本融资之间实现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化,进
而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在涉及现金股利时,优先关注公司的积累,保证公司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2)在涉及股票股利时,股本的扩张速度应适度,股本的扩张与公司业绩的增长
应保持同步,以维护公司股票的社会形象,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五、重大财务决策的权限划分及决策程序
(一)年度报告及计划、股利分配及弥补亏损、发行股票及债券的财务预决算的决
策程序。
由经理(总经理)提出方案及方案的建议说明,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股东会批准。
(二)借、贷行为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单项金额或者连续 12 个月累计金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经董事会审核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经董事长批准后由公司总经理实施。实际贷款累计额超额度的,
超出部分应按照上述决策程序重新审批。
(三)日常经营交易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资产,单笔金额
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下,由董事长决定;单笔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单笔金额多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70%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签署重大日常经营合同权限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资产的合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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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合同标的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下,由董事长决定;单
项合同标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批准;单项合同标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70%的,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批准。总经理在签署单项合同标的额在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同之前应通
报董事长。
(五) 财务资助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深
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
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上述(二)至(五)使用方案项由职能部门提出。
六、重大财务决策项目的实施
财务项目由总经理负责实施。总经理及时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与董事会及股东会汇
报。
七、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八、董事会应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及时修改本规
则,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低于"、"多于"、
“过半”、“超过”、 "高于"不含本数。
十、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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